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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卜海涛报道7月2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84名应考人员因严重违规受到相应处理。
在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中注协和各省级注协共发现84名应考人员有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中注协和相关省级注协对上述违规应考人员分别作出了3-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84名考生中,有23人因使用规定以外物品,或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37人在他人协助下使用设备舞弊,或由他人代考,给予取消当年全部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24人因试卷被鉴定为违规试卷,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据悉,中注协已将防范考试违规行为作为2008年度考试的重点工作,将采取增配相应防范舞弊设备,与有关考试机构联合行动,共享防范舞弊设备和资源,加大监考力度,加强巡考等措施,确保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公平、公正举行。违规类别及处理方法
第二类违规,是指应考人员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使用规定以外物品;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下同)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三类违规,是指应考人员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四类违规,是指应考人员的答卷,经中注协聘请的专家认定为违规试卷的,根据《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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