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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额回报所诱惑的投资者不在少数,见诸媒体的投资者与开发商的诉讼时有发生。双方均应该理性分析产权式酒店模式的法律问题,防范风险,否则极有可能几败俱伤。
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这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是不允许开发商以“售后包租”方式销售产权式酒店的,否则合同无效。
配套设施共用权约定不明,难以保障投资者权益。酒店是一个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实体,除了客房以外,还有餐饮和会所等娱乐休闲配套设施。如果开发商不提供配套设施服务,就意味着客房很难获得收益。
在委托管理机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就目前产权式酒店的操作方式而言,投资回报不易操作、酒店公司财务不公开、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可能导致投资者虽然依约让渡了客房的使用权,但是根本无法从法律上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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